智慧財產權之專利訴訟探討 以惠普控告宏碁為例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 李奇霖 所謂智慧財產包含專利、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調查報告顯示,美國企業一年僅在營業秘密部分上的損失就高達一千億美元!許多企業亦藉由專利訴訟來達到嚇阻競爭者,甚至因此獲得利益,最為人所知的案例為寶麗來(Polaroid)控告柯達(Kodak)公司侵犯其專利,柯達最後因此賠上商譽及高達三十億美元的賠償金。 台灣企業在智慧財產權的歷程,心態從過去的懷疑到沮喪,近幾年來會積極地去面對。台灣廠商一開始認為智慧財產權是否真的重要?到發現智慧財產權真的重要時,往往已經為時已晚!到現在會積極地去面對,甚至反控告!以惠普控告宏碁的案例而言,惠普公司在2007年3月控告宏碁在DVD編輯、筆記型電腦電源管理、及多處理器晶片技術等專利侵權;此外,惠普公司在4月再一次控告宏碁在省電、控制溫度、資料傳輸、顯像解析度等技術上專利侵權。宏碁公司隨即作出回應,首先先控告惠普的供應商鴻海、緯創及廣達,需負連帶責任,並且在7月向工業研究院購買了九項專利,做出反控告惠普在雙頻天線以及光碟機讀取頭等領域的相關專利侵權。 截至目前為止,此案件仍未有相關之報導,最後的結果極有可能是雙方撤銷控訴、和解或是雙方都無法控訴成功,甚至雙方交互授權。根據鴻海前法務長 周延鵬所觀察,認為「所有的訴訟,都是為了搶佔市場」! 目前惠普公司在個人電腦的市佔率仍維持全球第一,而宏碁為全球第四,市佔率相差約10%,為何惠普公司會控訴一間市佔率第四名而非第二名的戴爾(DELL)電腦呢?這是另外值得觀察研究的議題。 |